主要职能是:为“三无对象”及社区中慢性精神病患者、老年痴呆和其他各类痴呆人员提供收、治、教、工、娱、疗、康复等服务。按国家规定享受福利事业单位优惠政策,并被列入上海市医疗保险约定医疗机构。医疗设施齐全,在病人住院期间,以药物、心理、康复治疗相结合,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体康复和个体康复活动,对延缓精神病人功能退缩与保留残存功能起到了积极作用。
乘603路 、周川线、川浦线到横沔站下,走约530米到第二精神病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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